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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关财务的事吗?

一、偷税漏税关财务的事吗?

偷税漏税关财务的事吗?

偷税漏税是否关财务的事,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做出选择判断,因为如果是存在故意的行为的话,是有可能受到相关的处罚的。偷税漏税罪300万将会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来处罚。偷税漏税是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如果偷税漏税的金额占应申报税务的10%,就会构成逃税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偷税漏税具体的处罚方式是什么?

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

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一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在当代的社会,采取欺骗隐瞒等相关的方式逃避税收的缴纳,相关的税务机关是会责令立即的缴纳税收。如果经过限期履行缴税的义务仍然不履行的情况之下,那么有可能会按照我们国家刑事法律规定来进行一定的处罚,至于财务人员是否会受到处罚,应当是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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