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律师解答

吊销驾驶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吊销驾驶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律师解析:吊销驾驶证的适用范围包括如下:
一、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管部门吊销驾驶证。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