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

非法扣押车辆赔偿标准

非法扣押车辆的赔偿标准为:如果因为扣押车辆所造成的停运期间的损失,那么赔偿损失的标准可以参照车主本人运营该车的前六个月的经营收入,如果车主本人无法举证的,那么赔偿标准可以参考当地上年度运输行业收入标准来确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非法扣押车辆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