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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的行驶证与驾驶证不一致怎么办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的行驶证与驾驶证不一致怎么办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双方出示驾驶证,有的时候还会要求出示行驶证,但是某些情况下驾驶证和行驶证并不完全一致。大家应该很想要知道当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的行驶证与驾驶证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这一状况,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这一问题。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的行驶证与驾驶证不一致怎么办

驾驶证是证明持证本人有驾驶相应车型的证件,上面的内容有驾驶证号,有效如期,准驾车型等行驶证是证明对应车辆的有效证件,上面内容有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型。发动机号,底盘号等,两证结合用,不能互用。两种证件证明的是不同的内容,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并不要求驾驶员和车主是同一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行驶证和牌照是车辆上路的必备条件。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中驾照能扣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的行驶证与驾驶证不一致的时候并不会影响交通事故的处理,只要保证车辆的类型一致即可,并不要求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和车辆的车主是同一人。遇到类似的交通事故的时候直接按照正常的程序处理即可。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