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法录帮 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解答 2.1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 TAG标签:交通事故 管辖权 机动车 交通事故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