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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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继承额是多少

一、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继承额是多少?

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继承额是多少

养老保险的继承额度就是当事人账户余额,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可以继承。

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

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时,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尚有余额的,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数额为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全部余额。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的继承额不是法律可以统一规定的,参保人之前的参保年限长,并且参保额度也特别高的话,一般去世的时候账户余额就比较多。在参保人进去之后养老保险也就正式终止了,此后养老保险机构不会再继续向继承人发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