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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是多少

潍坊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

潍坊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是多少

潍坊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调整保险费筹集标准,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将被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通知》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保。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申请方式

被征地农民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

(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

(三)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四)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经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证》

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办理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二)本人提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

(三)各被征地村(社区)为其办理增员手续;

(四)个人补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五)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向外省市转移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证明;

(二)市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并将其个人帐户本息额转出或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三)终止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达到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各被征地村(社区)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核定待遇。

以上就是有关于潍坊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以及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申请方式有关的相关知识了。有文中可知,在养老保险缴纳时,可根据缴费金额的不同获得不同保险金额。被征地的农民的养老保险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如果您想了解其他地方的规定还要咨询当地的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