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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程序是怎样的

失业保险的办理条件是怎么样的?在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需要提供什么证件?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失业保险的办理条件有没有作出相关的说明?现在本站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失业保险的办理条件是什么。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我们的失业保险的办理条件,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是?程序是?

办理失业保险首先要符合办理失业证的条件,即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如条件都符合,可按如下程序办理失业证:

1.由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文件;填写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5份,填写失业职工登记卡一式4份,失业职工交1寸登记照片3张;

2.由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这些文件、资料连同职工个人档案,报送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接到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7日内,应到当地失业保险机构报到,领取《失业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是职工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不会拿到失业金的,如果单位主动和职工解除合同,职工可以拿到失业金,失业金多少与职工交保险年限有关。

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国际通行做法是将自愿中断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失业保险条例》借鉴国际经验,将自愿离职而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失业保险的办理条件和程序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失业保险方面的问题,如失业保险的缴纳是怎么规定的?在失业保险的办理过程中有哪些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本站,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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