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社会保险缴纳流程是怎样的
一、在上海社会保险缴纳流程是怎样的?
1、到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申请单位社保帐户。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
3)填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
2、开立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所需资料:
1)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盖章),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盖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章),
4)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盖章)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6)《<社保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盖公章,法人章),
7)《<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盖公章,法人章),
8)《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盖公章,法人章),
3、到所在地社保中心为员工办理社保转入。所需资料如下:
1)上海户籍员工:工商银行缴费专用卡
2)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盖公章)
3)上海居住证员工:银行缴费专用卡(盖公章)
4)居住证复印件(盖公章)
5)领取通知书复印件(盖公章)
6)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盖公章)
7)外省市城镇户口: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
《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二、社会保险有哪些?
1、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4、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缴纳社会保险的流程是非常简单的,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在成立起来以后的30天之内就需要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入职的员工办理社保,具体情况可以到各区域范围内的社保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