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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籍和北京的社保有冲突吗?

有冲突。

原籍和北京的社保有冲突吗?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并不可以领到两份养老金。

其实,公司给咱们员工缴纳了职工社保,老家就完全没必要继续缴纳了。因为,职工社保一般包含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四个险种。即使在老家再重复缴纳一份养老保险,只能退休时算一份的缴纳年限,领到一份养老金;而且另一份不可以累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退还个人缴纳的部分。

所以,只要公司缴纳了城镇职工社保,老家就没必要再缴纳一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

从制度设计、运行要求上看,省际社保系统已经基本实现联网,不应允许同一个参保人在同一省市,同时参加职工社保与城乡居民社保。

但是对于跨省换工作的人员而言,因为,全国社保系统暂且部分联网,而且由于不同的社保系统(城镇职工社保系统和城乡居民社保系统独立运行)、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不同(给职工交社保属于公司强制义务,而参加城乡居民社保遵循自愿原则)、不同的参保缴费的时间规定(职工社保为按月缴费,城乡居民社保为按年缴费)等原因。所以,也就导致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在同一年度某个时段重复参保缴费的现象难以100%避免。

例如,参保人没工作时,率先在户籍所在地缴纳城乡居民社保时,况且城乡居民社保又是按年缴费,一年几百到几千块不等;而后在非户籍地的工作地找到新工作,公司就得强制缴纳职工社保,这时候也就避免不了同一参保人在同一时间,重复缴纳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了。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所以,只要员工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强制为员工缴纳城镇职工社保,为员工缴纳社保属于公司的法定义务。

其次,城乡居民社保(包含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保等)主要是针对无业人员设立的养老保险类型,参保人自由选择缴费基数,不强制参加。

最后,为了不重复缴费,避免少领养老金吃亏,建议保留公司给缴纳的社保,而在老家年度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暂停缴费即可。

在老家重复缴费的养老保险只能在退休当月申请退费,如果参保人健在,可以自行申请退费,如果参保人离世,可以由家人继承个人账户储存额。

缴纳双重社保造成的重复和浪费,既有社保缴纳者自身对社保缴纳体系的不了解和社保相关知识的缺失了解所致,也有当下社保体系制度的不完备和联网的不健全所致。避免缴纳双份社保造成社保缴纳者资金的流失和浪费,相关部门应健全社保联网体系的建设,参保人也要注意相关知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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