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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覆盖的范围是什么?

一、社会保险覆盖的范围是什么?

社会保险覆盖的范围是什么?

社会保险覆盖的范围是全体公民,《社会保险法》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具体是:

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我国城乡全体居民。即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未就业的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被征地农民按照国务院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到用人单位就业的,都应当参加全部五项社会保险。对于未就业,转为城镇居民的,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保留农村居民身份的,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四,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参照本法规定参加我国的社会保险。

二、社会保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强制性。

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

(2)普遍性。

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

(3)福利性。

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4)社会公平性。

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一方面,社会保险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在形成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和在使用的过程中,个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并不严格对价,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

(5)基本保障性。

社会保险的保障标准是满足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因为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们的收入稳定、生活安定,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6)互济性。

社会保险通过法律的形式向全社会有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费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并在全社会统一用于济助被保障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可以从统一基金中相互调节。

需要明确的是,目前对于社保国家的政策是覆盖,参加社会保险本身就是通过法律制度强制实施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社保,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本人没有稳定的工作,是没办法购买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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