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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工资表是怎么计算的?

一、社会保险工资表是怎么计算的?

社会保险工资表是怎么计算的?

社会保险工资表是根据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情况来进行计算的,工资表又称工资结算表,在工资结算表中,一般根据考勤记录、工资标准及代扣款项等资料按人名填列“代扣款项”、“应付工资”、“实发金额”三大部分。

其中单位缴纳的资金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的自己进入个人账户。

不一样的地区缴纳比例不同 缴纳比例:

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为工资的2%,单位缴纳比例为工资的7%

养老保险:个人负担比例为工资的8%,单位缴纳比例为工资的16%

工伤保险:单位全额负担,缴纳比例为工资的1%,个人不花钱

生育保险:单位全额负担,缴纳比例为工资的1%,个人也不花钱

失业保险:个人负担比例为工资的0.3%,单位缴纳比例为工资的0.7% 个人缴纳全部比例是工资的11%公司缴纳全部比例为工资的25%

举例:某人开出6000元一月的工资,个人具体缴纳社保明细如下:120元医疗 480元养老 60元工伤(单位全额负担) 60元生育(单位全额负担)18元失业。以上费用由公司替员工代扣。到手工资为

6000-120-480-18=5382元

二、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表关系是什么?

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当然如果月平均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是不计入个人缴纳社保基数的,低于60%的则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

举个例子,武汉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4478.8元,全市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60.9元,根据政策规定,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岗平工资的60%保底(即2687.3元)、300%上限(即13436.4元)缴费,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按全市月社平工资的60%保底(即2316.5元)、300%上限(即11582.7元)缴费。据上年度全市岗平工资,在职职工参保的缴费基数随之变化(缴费比例不变)。调整后,在职职工五险社保最低缴费金额为1088.39元,比上年度的850.84元上调了237.55元。

社会保险是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也是是国家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参保人员因为年老、患病、伤残、死亡、失业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了,使家庭失去生活经济来源时,可以获得国家给与的物质帮助。所以一定要关注自己工资表中的社会保险,也可以一定程度上能降低生活中因一些事情的所带来的额外开支。

在我的日常生活当中,社会保险是需要填写相关的工资表格的,主要还是因为工资表格是可以反映出来劳动者本人的工资状况,从而可以计算出来具体的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次数越高的话,那么获得的一些费用也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