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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职业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从众多医疗实践来看,大多数职业病都是慢性病,持续发病时间长、治疗效果缓慢、对身体机能的损伤可能影响到劳动和行动能力,职工在工作中如果不幸染上职业病,不仅身体健康遭到伤害,而且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产生许多不利影响,因此,及时进行病情诊断、申请工伤赔偿尤为重要,那么,东莞市职业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东莞市职业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三、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四、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五、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六、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七、东莞职业病诊断机构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东莞市高埗医院、东莞市寮步医院、东莞市清溪医院、东莞市塘厦医院、东莞市长安医院、东莞市常平医院、东莞市中堂医院、东莞市厚街医院、东莞市黄江医院。

当事人在以上十一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后,如果对诊断结论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东莞市卫生局申请职业病鉴定,如果对鉴定结论还是持怀疑态度的,可以到广东省卫生厅申请进行最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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