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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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涉外婚姻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涉外婚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结婚离婚行为。当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结婚或离婚、中国公民之间在国外结婚或离婚、外国公民之间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时,即可认为婚姻具有了涉外因素。由于世界各国的风俗民情千差万别,从而反映到各国法律对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离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的规定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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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

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  ⑴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⑵到达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⑶符合一夫一妻制,双方均无重婚行为。  ⑷无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⑸无禁止结婚的疾病。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