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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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投资注意事项

合作投资注意事项

合作投资是一开始就寻找多人对此产品或项目有共同的认同度的人在同一地区一起做市场尝试。如果需要进行合作投资的话,自然要协商究竟对哪些项目进行合作投资,同时也要就合作投资的相关细节问题协商约定清楚,这样才能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当然,实践中,签订合作投资协议也是必不可少的,关键时刻这样的一份协议可以帮助自己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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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投资型受贿

早在1984年,党中央、国务院就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的文件,明确规定,“决不允许运用手中的权力,违反党和国家的规定去经营商业,兴办企业,谋取私利,与民相争。”该文件要求“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

因此,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合作开发公司或者以其他形式合作投资,都是不允许的。然而由于该文件属于国家机构人事管理规范,不具有刑事法律上的意义,对于打击合作投资型受贿有天然的缺陷。加之,合作投资型受贿具有手段隐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犯罪金额较大的特点,为惩治腐败,严厉打击贿赂犯罪,《意见》对新型权钱交易受贿行为的性质予以了明确,对贿赂行为的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做了进一步界定,较好的解决了当前办理受贿犯罪案件中紧迫而突出的适用法律依据问题,维护了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综上所述,合作投资型受贿的类型目前主要是包括以上三种的。有些工作人员可能会直接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让其他人员帮助自己进行投资,但实际的获利者却是属于自己的,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大开方便之门,然后每年按时的从公司收取相应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