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票代售许可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的法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1988]255号)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2004年第412号令)第235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9月29日财税[1988]2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
二、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的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受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接收;不符合
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接收原因。
2、办税服务厅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3、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办理结果。
4、本事项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5、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告。
三、申请条件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协议》4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安全保证说明。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注销条件
1、注销税务行政许可书面申请。
2、《代售印花税票许可证》。
3、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
1、 单位代售印花税要提供单位身份证明,如税务登记证或机关、事业、社团法人证明等证件;
2、个人代售印花税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包括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以及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六、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的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
3、审查;
4、决定;
5、变更与延续。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允许后,进行的申请。在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申请时,要注意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按照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的办理程序进行办理,同时,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严格遵守程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