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律师解答

申请人不服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能否提起诉讼

不服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提起行政诉讼不予支持。
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是行政事实行为,虽然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一般是因需要有关部门的结论作为依据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难以进行,是程序性行为,其目的不是要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也没有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实体上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侵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八)项规定,不具有可诉性,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amp;gt;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申请人不服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能否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