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纠纷律师解答

工人由于不安全因素受伤如何证明是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工人在对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认定的辩驳时,应抓住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立法角度;
充分阐述有关法律的立法宗旨,结合有关证据,说明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才能为工伤认定赢得先机。
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和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而此处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不宜做狭义解释,只要是在工作中,由于不安全因素受到损害,就可以认定单位没有尽到保障劳动安全义务。

工人由于不安全因素受伤如何证明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