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律师解答

重新申请伤残鉴定的时效

再次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后的15天之内,而且,本人和家属在拿到工伤鉴定结论书以后不能只关注于工伤鉴定的具体伤残级别情况,在鉴定书当中对再次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限本身就写得非常的清楚,超过15天都没有提出异议的,就表明认同了第一次工伤鉴定的结论。

重新申请伤残鉴定的时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