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律师解答

工伤鉴定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鉴定后单位不赔偿,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维权,申请强制执行。首先,要搜集在此公司工作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号牌、工装等。其次,需提供自己因公负伤的证据,例如工友证言或是病例材料。凭借这些材料可以到劳动部门工伤科要求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进行工伤级别认定。最后通过劳动仲裁,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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