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律师解答

职工工伤申请是否可以撤销

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已经就工伤待遇事宜协商一致,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工伤申请是否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