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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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发生意外事故误工费

商场发生意外事故误工费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尤其是商场等游乐场所。近来,有很多朋友在问,商场发生意外事故误工费怎么算?在商场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身意外损害的,可以根据最高人们法院关于公共场所人身伤害赔偿条款要求相应的赔偿。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6条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误工费怎么算

一、误工费的定义

所谓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使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和获得报酬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未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其他补贴等。

二、误工费的产生原因及法律依据

在处理消费纠纷的过程中,也经常会出现消费者向经营者主张误工费的情况。在消费纠纷中,误工费产生的原因分为侵权和违约两种情况。有关侵权所引发的误工费问题,《民法通则》等多部法律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误工费的计算标准

关于误工费的日期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院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在消费维权的实践中,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举证解决争议所用的时间等办法主张误工日期。

关于误工费的额度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按照本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等特殊人群,可以依据其提供经营期间的纳税情况,证实自己的损失,由此计算其误工费。

还有的行政法规误工费的额度计算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同时规定,对于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现在出入商场的人群也越来越多,而在商场发生意外事故也屡见不鲜。对于商场发生意外事故误工费怎么算?通过上文的解读,相信大家也已清楚,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的。如果大家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建议大家向我们专业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