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规定,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法录帮 劳动争议律师解答 1.3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TAG标签:留置 监察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最长 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