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可以要求换岗位 法录帮 劳动争议律师解答 2.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工作,是可以要求更换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调换工作岗位。对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应当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减轻其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还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TAG标签:岗位 女职工 劳动争议 怀孕 劳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