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基金要怎么处罚 法录帮 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2.3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TAG标签:职工工资 社会保障 处罚 工资福利 克扣 拖欠 劳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