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法定工作量标准 法录帮 劳动保障律师解答 1.1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法律只规定不得安排孕妇加班以及从事有毒有害岗位,超标是否违法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按照行业平均标准要求即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TAG标签:劳动保障 孕妇 劳动纠纷 工作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