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律师解答

出国劳务条件

一般来说,选择出国打工,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初中以上学历,18岁以上,男、女均可。
(2)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如熟悉机械加工、电子装配等),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有团结互助的集体观念。
(3)遵纪守法,能申领护照,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出国动机。
(4)属自愿报名,但须经父母、爱人等亲属同意。
(5)身心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慢性病等疾病,肝炎、艾滋病及肝功能化验呈阳性者,不能出国。
(6)报名时,一般应能提供以下材料(需真实、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寸彩色相片、体检表、其他必要的材料。

出国劳务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