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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未盖章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呢

如何看待未盖章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呢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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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给员工的一份未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不生效。
原则上合同成立即生效,时间重合。例外情况有两种,合同成立但仍然没有生效。具体包括:
1.附条件、附期限合同。条件成就、期限届满前。
2.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合同签订后,批准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作了具体规定。上面是 劳动合同给员工的一份未盖章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