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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义务的条款

劳动合同义务的条款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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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的后合同义务是什么

1.通知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的,应当通知债权人标的物的提存地点和领取方式。

2.协助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原合同有关的事务。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

3.保密的义务。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不得泄露的事项。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法接触。掌握、使用国家秘密的合同当事人,对于保密期内的国家秘密,无权向第三者泄露。泄露了国家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会失去其商业价值,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因此,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