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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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用人单位和个人比例是多少

社保用人单位和个人比例是多少
律师解析:1、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4%,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2、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其中0.8%部分进个人账户;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
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3、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5%。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8%。
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