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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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一、南京市建邺区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南京市建邺区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流程: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则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组成仲裁庭;仲裁员回避;开庭前通知;开庭质证和辩论;裁决前调解;作出裁决。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劳动诉讼时效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综上所述,劳动诉讼的时效计算时从得知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其开始,效力的时间是20年,如果中间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因素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时间还会重新计算,劳动诉讼的时效还是非常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