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劳动仲裁执行 法录帮 劳动仲裁 3.1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TAG标签:终止 劳动 执行 仲裁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