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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厂加班是自愿的吗

一、一般工厂加班是自愿的吗

一般工厂加班是自愿的吗

工厂加班可以是自愿的也可以是强制的。以下是企业强制加班的解决办法:

1.与用人单位协商

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双方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直接对话、协商,最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消除争议。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省时、省力、省钱,不会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有利于继续和巩固过去形成的劳动关系。缺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不在平等地位上平等协商,用人单位往往较为强势,如此协商,劳动者多数会吃亏。2.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方法的优点也是省时、省力、省钱,且与单位的感情不会有太大的破坏。但调解委员会,只有在较大的企业,甚到较大的国有企业中才设立,多数企业不设立调解委员会。

3.仲裁和诉讼

仲裁是指经争议当事人的申请,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并做出裁决。诉讼,是指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仲裁的优点是,仲裁结果且有公正性,生效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缺点是,仲裁从立案到提交证据再到开庭审理、辩护,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

二、国庆节不加班工资应怎么算?

如果国庆节没有进行加班的话,则不会节假日的相关补贴。如果是正常休息日,还是需要根据平均每日的薪酬发放工资。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国庆节没有进行加班的话,则不会节假日的相关补贴。如果是正常休息日,还是需要根据平均每日的薪酬发放工资。如果在国庆节加班的话,则需要即根据法定节假日的相关补贴规定为员工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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