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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支付申请报告的内容有什么

一、临时工工资支付申请报告的内容有什么

临时工工资支付申请报告的内容有什么

临时工工资申请报告

县清理和规范临时用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编办核定,本镇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22人,现有行政人员25人,缺编6人;事业人员19人,缺编3人。由于缺编,且因工作需要,近年来,我镇聘用临时工8人。根据委办42号文件精神,本镇于8月上旬前全面完成临时工清理工作。

由于缺编严重,根据工作需要,本镇需聘用临时工8人,其中通讯员1人,驾驶员1人,卫生员1人,殡改员1人,村财委托镇管代理会计2人,保卫员1人,打字员1人。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工,特向县清理和规范临时用工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聘用临时工编制8人。

专此请示,妥否,请批复。

某镇委员会某人民政府

某年某月某日

二、对违约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当中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有人单位并且根据劳动合同当中的规定对员工进行劳动保护的,或者没有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甚至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