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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还有哪些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下:
1、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2、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
3、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还有哪些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