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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有哪些义务

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有以下这些义务:
一、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二、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
三、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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