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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如何处理?

作为合法合格的企业,在员工申请离职办理离职手续时,应该主动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如果在员工要求后,仍拒不出具此证明的,应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离职后公司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职工可以申请仲裁,以证明自己确实不在原单位工作。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后劳动合同义务。

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对此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当今社会,在同一单位工作到退休,已经不能满足劳动者在职业规划中的发展追求。离职后在进入一家新企业之前,我们需要向旧企业索要离职证明书,以证明我们已经与旧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与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上发生纠纷的,要及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