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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备案手续需要提供申报材料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备案手续需要提供申报材料是什么?

劳动合同备案手续需要提供申报材料是什么?

劳动合同备案需要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职工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等。具体的劳动合同备案申报材料如下: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备案有哪些事项?

1、劳动合同备案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员除外)

2、劳动合同备案时间: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的,应在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备案。

3、劳动合同备案审查内容

(1)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

(2)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4)用人单位办理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手续情况。

三、劳动合同不备案影响法律效力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到劳动局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如果给劳动者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到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的,应在30日内进行备案。劳动合同是用来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的一种协议。一般企业在双方签订之后都会拿去劳动局备案,但是未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