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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一、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员工还在医疗期内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如果员工不能从事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按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另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并按法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单位需要按二倍经济补偿金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谁承担举证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的,用人单位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以及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都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这就意味着,医疗期届满后,企业需要证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到工作,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这道程序。

综上所述,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因为意外伤害或者患病就医,如果不属于工伤,医疗期结束后,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要给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数额参考员工的工作年限。如果单位不能举证员工无法胜任工作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要承担二倍赔偿。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