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劳动合同/列表

工地打工的劳动合同签订都有什么要求?

工地打工的劳动合同签订都有什么要求?

民生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都选择进城打工,以维持家庭的日常支出,由于文化水平有限,多数农村人都选择工地打工,进行体力劳动,但是多数人都不懂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那么工地打工的劳动合同签订都有什么要求呢?请大家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工地打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1、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上述内容,按照工地打工的劳动合同签订要求,雇佣者应该与工人及时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及时签订,应该按照法律相关要求支付给工地打工者相应的薪酬工资。同时,工人可以通过“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对用人单位进行举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