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劳动合同/列表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如何赔偿的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如何赔偿的

劳动合同是我们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所签署的认证劳动关系的合同,一旦签署它就具有法律效益,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时指不在法律范围内的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我国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如何赔偿的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怎样去补偿

(一)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发放限制:

下限: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上限: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三)计算单位: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2条、第11条,《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第7条。

(四)惩罚性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上述标准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

TAG标签:劳动合同 非法 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