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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想解除合同员工怎么办?

试用期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想解除合同员工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的员工与公司已经存在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是在试用期中会发生一些不确定因素。试用期作为公司对员工的考核期,员工也可以在这个期限内对公司有进一步的了解。试用期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解除合同员工怎么办?小编将为大家给出详细资料,请仔细阅读。 

一、试用期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1、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天辞职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

3、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公司解除合同员工怎么办?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3.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什么时间。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员工和公司虽然有合同约束,但是不符合自己的用人标准时公司和员工都可以考虑不再进行劳动合同。但是这其中需要有一定的流程,试用期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只需要提前三天辞职就可以了,并没有其他要求。希望小编提供的答案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在线咨询365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