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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岗位很笼统怎么办?

劳动合同岗位很笼统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法律规定的东西都不能照搬照抄的实现,总是会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导致很多误差,关于劳动合同法,很多公司或者企业在应聘员工的时候,都没有说清楚该员工是做什么的就是说,员工工作的岗位是不确定的,这样很容易导致后面纠纷的发生。那么劳动合同岗位很笼统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岗位很笼统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明确,则会以原先的实际工作地点、待遇作为认定依据。单位擅自变更的,如果没有劳动者同意,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实际的合同履行。

这里所说的实际的合同并不等同于原来所签的书面那份合同,因为在工作过程中双方或因约定不明确而没有完全按原来书面的合同约定来履行,而双方原来的劳动过程中在一定时间内对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待遇等互相认可,视为互相对合同有了明确内容和更改,即为新合同(事实合同)。

二、HR如何签订完美的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双方没有隶属关系,仅为经济关系的一种雇佣关系:

1、实习大学生(实习证明)。

2、退休人员返聘(身份证)。

3、兼职。

4、双方签署劳务合同,双方也均认可为是劳务关系。

需要了解的用工形式

1、非全日制用工:每日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支付工资周期不超过15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

2、劳务关系:图秀人员返聘,为毕业大学生实习,兼职用工

3、劳务派遣关系:同工同酬,解除劳动关系需正当理由,涉及劳动争议的话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需承担责任。(用工单位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4、劳动关系

聘用合同形式: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鉴定劳务合同。

合同主体就是用工主体

用工主体判断依据:工资、保险、工作、管理

如何确定合同签订的时间

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就要支付二倍工资,续签的话一过合同期限就要支付二倍工资,没有一个月缓冲期。

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

一般根据劳动者正常出勤下的工资为准,不包括提成,加班等工资

高级管理人员未签合同

高级管理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除非能证明该员工岗位职责有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工作职责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风险?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接触劳动关系。

2、超过一年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建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律风险

1、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了正式合同,未约定试用期

2、不得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3、该合同到期后续签正式合同的,到期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岗位很笼统,这样的情况,就可以根据原先工作的待遇,工作的地点,以及工作的内容进行,如果说用人单位擅自的更改合同的内容,那么该行为已经是违法行为,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所以如果遇到岗位不清楚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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