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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90条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90条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90条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三点如下:

(1)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即存在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第九十六条 解除权的行使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

(2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损害事实,即劳动者的违法或者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3)损害事实与违法或者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和用人单位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二、合同违约定金可以退吗?

定金违约是可以退的。首先,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定金是房屋购买合同中买房决定买房后预先支付的费用,如果按约定履行合同,定金定金会抵作价款。如果卖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的。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是关于劳动者违法、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合同违约的定金是可以退的,退还违约定金时,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守约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按照规定归还定金,并支付二倍定金作为补偿。签订购房合同后,如果按照规定履行合同,定金可以抵作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