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劳动合同/列表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具体有哪些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具体有哪些
律师解析:法律没有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
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