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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怎么办理赔偿?

作为劳动者,我们再找到用人单位时,都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而劳动合同往往都是有固定期限的,总会有到期的一天。在合同到期后员工有选择续签或者是不续签的权利,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时是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怎么办理赔偿?这里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怎么办理赔偿?

一、是否应该补偿?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二、如何进行经济补偿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怎么办理赔偿,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1、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2、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3、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员工合同期满,如果选择不续签时,可以对照上面的情况,看是否能够进行补偿,如果能进行补偿,又该怎样补偿。了解上面的内容,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关于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怎么办理赔偿这一方面的内容,作为一个劳动者,我们要了解职场维权,在生活中,作为公民,我们更要了解法律,遵守法律,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