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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用人单位聘用员工,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应该明确用人单位与员工的权利与义务。部分用人单位会在合同中签订违约责任,并约定违约金。那么,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呢?小编下面为大家做简单介绍。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关于违约金的标准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

三、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

2、计算基点不同。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已作出的贡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反之,工作时间越短,经济补偿金就越少。

3、功能不同。

违约金的功能主要在于赔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而经济补偿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赔偿性质,另一方面在不可归责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之事由时,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照顾义务效力而衍生的一种义务,其法律性质为对被雇劳动者的离职补贴。

综上可以看到,我国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多少这个问题并没有具体数额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且可以本着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平的原则进行协商。在实际工作中,员工离职可提前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避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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