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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赔偿多少?

东莞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赔偿多少?

近日,东莞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赔偿多少的问题引发了很多人的热议,很多人可能对于公司不续约赔偿问题不是很了解。我们来具体看看东莞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赔偿多少。通过一些法律来看看,合同到期后不予续约,公司应赔偿给员工多少钱呢?

1、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补偿,按2008年之后,开始的工龄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公司不允续签的情况下。 劳动者依法可以取得经济赔偿金。一般情况下是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关于东莞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赔偿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没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补偿。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