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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病假医疗期工资怎么算?

一、劳动合同法病假医疗期工资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病假医疗期工资怎么算?

员工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二、如何确定病假工资支付基数?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病假时的工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签订工资协议。若是双方没有任何的约定,按照劳动者本岗位工资的70%支付,但是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