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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水平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水平有效吗?

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水平有效吗?

劳动合同中没约定薪水有效,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未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吗

对第一种情形,《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这一规定,一旦出现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就视为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该支付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且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此时用人单位仍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不补偿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98条之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第二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82条2款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第82条2款没有确定两倍工资的支付期限,笔者认为,从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这个期限,应从双方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直至双方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时止。

目前的用工实践中,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最终导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在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的三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由于用人单位工作疏漏,在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经实际履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一般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好了的情况下所要签订的合同,如果双方在约定的时候没有确定工资的报酬那么在发放的时候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只要双方同意那么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在签合同的时候最好要约定好。